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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的财产怎么分

肖** 浙江-宁波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9.19 13:40:24 480人阅读

离婚双方的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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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你们俩得先商量着怎么分家产才行;如果商量不出个结果来,那就只好让法院给做主了。法院会根据每样东西的实际情况,比如孩子、女人还有没犯错的人这边能得到多少好处之类的来裁决。一般说来,结婚时两个人赚的钱、单位发的奖金、自己干生意挣的钱、版权费之类的收入都是夫妻共有的。但是有一些东西是个人的,不需要分,比如说你结婚前自己的存款、因为受了伤拿到的医药费或者是对方说出轨给的那点小补偿什么的。

2024-09-19 16: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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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宁波

说到离婚,俩口子的财产怎么分可是个大问题。一般的规矩就是两个人先自己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出结果的话,那就得靠法院了。法院会看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比如孩子,女的,还有没犯啥错的那个人,都会得到适当的照顾。一般来说结婚之后赚的钱、奖金、生意上的收入、版权费什么的,这些都是夫妻共有的财富。但是,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的财产,或者是因为受伤得到的赔偿或者补偿,这些就不是夫妻共有的了,而是个人的财产,只要你自己愿意,想咋花就咋花。

2024-09-19 15:0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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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我们首先应该采用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依据具体财产状况进行裁决,并遵循关注子女、确保女性地位以及维护无过失一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作出判决。较之普遍现实来看,在婚姻持续过程中所取得的丈夫或妻子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均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
然而,与此相对应,所谓的一方婚前财产、由于遭受伤害而得到的赔偿或补偿等则被划分为个人财产,分别归属独自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9-19 13:58:1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允许夫妻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某项财产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约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的意愿的情况下无效
(3)约定的内容不超出夫妻双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范围
(4)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口头形式必须经双方认可,或者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约定可以变更或撤销。

夫妻车祸双亡,余一女和女方父母,如果男方无父母办理继承方式为:属于男方的所有个人财产和婚后共有财产的一半,由男方这位女儿单独继承。因为继承法规定,死者无遗嘱前提,死者遗产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女方的所有个人财产和婚后共有财产的另外这一半,有死者女儿和女方父母平分继承。依据也是继承法的规定。死者无遗嘱前提,死者遗产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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