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暂住证办理需要10日。《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在本市务工、经商拟暂住三十日以上的暂住人口,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时,申领暂住证。暂住人口管理站对经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暂住人口,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发给暂住证:
(一)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还应当持有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
1.购房落户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2.有学历人士落户
回生源地落户;上学期间父母户籍地发生变化投靠父母落户;外地生源本科以上有接收单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3.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符合专业人员和组织调动落户条件
4.投靠落户
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5.其它形式的落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2)青岛办理“收养子女”户口条件
办理材料
1.购房落户办理材料
(1)青岛市购买新建内销商品住宅户口迁入呈批表;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
(6)户籍证明;
(7)在青有固定经济来源证明;
(8)其他所需证明。
2.青岛有学历人士落户办理材料?
3.青岛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办理材料
4.青岛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5.青岛其它形式的落户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购房落户办理流程
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2.有学历人士落户办理流程
毕业生本人及亲属持上述材料到拟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3.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办理流程
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科)审核并开具准迁证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4.投靠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5.青岛其他形式落户办理流程?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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