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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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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烟草经营数额怎么认定

赵** 吉林-延边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9.20 10:58:03 446人阅读

非法经营罪烟草经营数额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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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延边

在判定你犯了非法经营罪里面烟草经营数额这部分时,他们是要结合好几个要素来看的比如销售额没卖出去的货值多少,还有你赚到手的那部分钱之类的。如果你销出去的货多的话,那就按卖得的钱算给你;要是没卖掉的货,价值超过一个固定的数目也会被当成犯罪。而且,会看你买这些烟草花了多少钱,卖出去又能挣多少,还有你们那个市场中间价之类各种因素,好给你一个更准确的经营数额定义出来。

2024-09-20 13: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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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说起这个非法经营罪中的烟草经营数额是怎么算的?我们一般是根据好几个方面综合来看的,比如卖出去了多少钱没卖出去的货值有多少还有就是赚到手的钱有多少啊等等这些。如果你已经把烟卖出去了的话,那就按卖出去的钱数来算;要是还没卖出去的话,只要货值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也是可以算进去的。我们在判断经营数额的时候还要考虑到进货时花了多少钱、卖出去的价钱又是多少钱甚至还要看看市场上的中等价格大概是个什么水平之类的各种因素。

2024-09-20 12:3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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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界定非法经营罪中的烟草经营数额时,我们通常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多个因素,如销售金额、未销售货值以及违法所得等等。对于已经实际售出的烟草制品,其经营数额将根据销售金额进行计算;而对于尚未出售的烟草制品,只要其货值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同样会被视为经营数额的一部分。
此外,我们还会充分考虑到进货价格、销售价格以及市场中间价格等多重因素,以确保所确定的经营数额能够更加准确和客观。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三)烟丝的价格按照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卷烟辅料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生产卷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2024-09-20 11:30:1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验烟草制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
第六条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五款、
第三条
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应当处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参考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五款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第一款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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