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曾用名或别名写借条借钱算诈骗行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报警处理,遇到诈骗报警处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被无厘头的威胁吓住
恐怕不能,金额达不到立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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