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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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回去。当事人被骗加入传销,是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法律途径应当被追缴,收归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置】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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