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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王* 黑龙江-哈尔滨 社保纠纷咨询 2024.10.01 12:20:01 481人阅读

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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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为:
首先,连续缴付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
其次,以个人原因失去工作(如解雇或公司裁员);
最后,已进行失业注册并且积极寻找新职。

2024-10-01 17: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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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拿到失业保险金,那得先符合几个条件才行。
第一,就是你在失业之前那个单位和你自己都得交够一整年的失业保险;
然后,就是你不是主动失业的,比如说被老板炒鱿鱼了,或者是公司裁员之类的原因;
最后,就是你得去办个失业登记,还要表示出你还想找工作的愿望。

2024-10-01 15:2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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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拿到失业保险金的话,那就得先看一下自己是不是符合几个条件。
首先,你得保证在失去工作以前,自己和原来的老板都是按时交了一年的失业保险的。
然后,你还要注意,不能是你自己不想干了才去领这个钱,比如说你被老板炒鱿鱼,或者公司裁员之类的情况。
最后,就是你得去做个失业登记,并且告诉他们你还想找新工作。

2024-10-01 13:4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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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包括:
首先,在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需确保所在的工作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地为其缴纳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其次,必须是非自愿性的失业情况,例如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裁员等原因导致的失业;
最后,在失业的同时,已办理过失业登记手续,并且表达出明确的求职意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10-01 13:08:3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后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领失业金?失业金怎么领问题解答如下, 无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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