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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在被告被诉离婚后,怎么判断他们的债务?主要看几个因素。如果债务是婚姻存续期内产生的,或者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或共同运营,又或者是两边都同意借的,那就实质上属于夫妻共债了,离婚也得还。但如果债务仅用于其中一方的不合理消费,另外一方全然不知,那很可能就是个人债务。
2024-10-01 18: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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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你要是在被人告上法庭之后才离婚的话,关于这个债务问题就得看好多地方了。比如说,如果这笔债是你们俩结婚那时候欠下的,而且还花在了两个人的吃喝拉撒、生孩子养娃或者是做生意上面,或者你们俩本来就想过要一起承担这些债务,那法院大概率就会判成是夫妻共同债务。哪怕你们离婚了,也还是要两个人都来还钱。但是,如果这笔债只是其中一个人乱花钱欠下来的,另一个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那可能就会被判成是个人债务。
2024-10-01 18:3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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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要是欠债的那位大哥大姐在被人家告上法庭之后跟他们家那位离婚了,那这个债务就得好好看看具体情况。假如说这笔债是两个人结婚期间欠下的,而且,是用在了家庭开销、一起做生意之类的地方,或者说是两个人都同意借钱的,那这种情况下,就算离了婚,两个人还是要一起来还这笔债的。但反过来说,要是那笔债是其中一个人没道理地乱花掉的,而另一个人根本都不知道这件事,那说不定就会被判成个人的债务。
2024-10-01 17:3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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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当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若债务人随即选择离婚,对于其所负债务的法律判断将涉及多个层面。倘若这笔债务产生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之内,并且主要用于支持夫妻双方的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源自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表达,那么通常情况下它会被认定为夫妇共有的债务责任,即便夫妻二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他们依然具有连带偿还此项债务的法定义务。
然而,如若该笔债务属于某一方的个人非理性消费行为,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0-01 15:54: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