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伊春法律咨询 > 伊春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多久出结果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多久出结果

余* 黑龙江-伊春 刑事诉讼咨询 2024.10.02 05:33:02 346人阅读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多久出结果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伊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伊春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黑龙江-

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一审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涉及死刑或相关刑事案件、附带民诉或第158条规定情形的,需上级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再申请最高院批准。简易程序案件则应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1个半月。速裁程序案件应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延长至15日。

2024-10-02 09:53: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黑龙江-伊春

国家的刑事案件的一审,要是用的是那种普通过程审理的案件的话,应该就是在接到案子之后两个月之内给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如果说这个案子可能会让人被判个死刑,又或者是涉及到什么附带民事诉讼的事情,还有就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那就得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了,才能再延长三个月。当然,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话,那就得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才行。
然后,如果是用的那个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话,那就得在接到案子之后二十天内搞定;如果可能会被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话,那就可以再延长到一个半月。
最后,如果是用的那个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话,那就得在接到案子之后十天内搞定;如果可能会被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话,那就可以再延长到十五天。

2024-10-02 08:04:5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一般的刑事案件,比如那些用正常流程(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普通程序”)来处理的案子,自我们开始受理之后,最好在2个月内就能搞定宣判,要是晚了的话最晚不能超过3个月。但如果你的案子可能会判死刑,又或者跟其他的财产赔偿之类的事情有关联,还有就是出现了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说到的那种状况之一的时候,那就得经过上级法院的同意才能再延长3个月。当然,如果真的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还是要再延长的,那就得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让他们来批准了。
至于那些走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我们应该在受理之后的20天内就把它们解决掉。但是记得,如果这个案子可能会叫被告去坐牢超过3年的,那我们就得再多给他们多加1个半月的时间。还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简单一些的案子,如果涉及到重罪也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而关于那个叫速裁程序的东西,我们应该在受理之后的10天内就把它搞定。不过,如果被告要被关的时间超过了1年,我们就得再给他增加半个月的时间。简而言之,就是这样。

2024-10-02 08:02: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一般性的刑事案件审理时,若审理采用了常规程序,那么,自接案之后起的两个月内应当进行判决宣示,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但如若案件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情況,或牵涉附带民事诉讼,亦或是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审理期限延长至三个月。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审理期限,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而对于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接案后的二十日内完成审理和判决工作。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则可将审理期限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
至于利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接案后的十日内完成审理和判决工作。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则可将审理期限适当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024-10-02 06:41:24 回复


一、审查起诉到开庭的期限一般是多长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二、审查起诉的步骤
  1.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阅卷审查,制作阅卷笔录。
  2.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
  3.检察院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特别关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询问被害人、证人时,应当分别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4.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复验、复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由检察院自己进行。
  5.补充侦查。
  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二、刑事案件侦查羁押阶段
1、拘留(最长37日):
(1)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您好,针对您的专利初审阶段要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内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起的专利申请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改进提起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保护方法发明,只保护产品及其结构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进行保护。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年,但因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专利授权后的专利权稳定性很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授权较快,实用新型一般自申请日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可获得授权,外观设计一般在申请日起6个月左右即可授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72242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9614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6435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11790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