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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录屏的方式,录制的常识类视频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习,发布在社交平台侵权吗?

ask****570 江苏-徐州 其他侵权咨询 2024.10.05 00:36:16 484人阅读

采取录屏的方式,录制的常识类视频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习,发布在社交平台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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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录屏的方式录制常识类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视频来源合法且无授权限制
- 如果视频内容是您自己原创的讲座、讲解等常识类内容,您自己进行录屏后发布在社交平台,那么这种行为是不侵权的,因为您是视频内容的创作者和所有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处理和发布。
- 如果视频来源于公开课、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等举办的免费且明确允许录制和传播的活动,您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用于知识分享,通常也不构成侵权。但最好在发布时注明视频的来源和相关的许可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视频来源不合法或未经授权
- 如果视频内容是他人拥有著作权的课程、讲座、培训等,即使您的目的是为了知识学习和分享,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也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人拥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未经许可的录屏和发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这些权利。
- 如果视频内容是受版权保护的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等,对其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无论视频的性质是常识类还是其他,都属于侵权行为,因为这些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对其内容的使用和传播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2024-10-05 05:09:17 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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