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巫山县法律咨询 > 巫山县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烂尾集体断贷多久能还

烂尾集体断贷多久能还

王* 重庆-巫山县 欠款追讨咨询 2024.10.05 15:23:06 433人阅读

烂尾集体断贷多久能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巫山县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巫山县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重庆-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相关规定,关于审理商品房购买合同纠纷案件中应用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一条指出,倘若出卖方延迟交房或买方未能及时支付购房款项,在经过合理期限(催告后至少三个月)的敦促之后仍然未有任何改善的话,则解除请求权的施行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协议,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要求或双方当事人也未有专门的约定条件下,如果解除请求权的施行人在对方施加了各种压力之后提出了解除合同的申请,那么合理期限通常即为三个月。若对方并未对是否需要解除合同进行催告,则解除请求权的施行人在得知或者应该知道解除的原因以后,须在一年之内行使权利。若是逾期没有行动,解除请求权将会消灭。同时,该解释的第二十条还特别指出,倘若商品房购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是被废止、解除,使得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以请求通知解除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并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2024-10-05 18:20: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香港-九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卖方可延误交房或买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应款项,若经过催告,并且在三个月内仍未能妥善解决,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需满足特殊情况的除外。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对此也未作具体约定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经对方法定权利方的催告后,解除权的行使有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如未收到催告信息,解除权持有者可在了解或应当知晓所有与解除事宜相关的事实后一年之内,行使该权利。若超过此期限仍未加以利用,则解除权可能会丧失其效力。第二十条具体说明了,当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认定为无效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撤销、解除之后,将导致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原定目的被迫宣告失效,在此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时,应被予以支持及认可。

2024-10-05 17:35: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依据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立法精神,如出卖方未能及时交付房屋或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在经过催告并给予充足且适当宽限的三个月时间内两者均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排他权利人有权要求解除该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特殊约定。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仍无相关规定或双方无特别约定时,经过相对方的催促,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被规定为三个月。若相对方并未进行催告,则解除权人须从其本人知晓或应当了解到解除事项的阐述日开始计算一年以内行使其解除权。若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那么该解除权将自动失效。第二十条也作出相应规定,当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被驳回、撤销以及解除等原因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实质性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有权利申请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法院应对此予以支持。

2024-10-05 16:56:54 回复


1、在开发商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期交房时,购房人可以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严重超期,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购房人可以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理由,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不过,开发商逾期交房时一般都会伴随资金紧张的情况,某些开发商甚至已经资不抵债,而开发商开发的房产上一般均设有银行的抵押权。也就是说,购房人即使解除合同,开发商也很可能无力返还购房款,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则可以要求变卖房产并优先受偿,购房人权利反而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解除购房合同,而是等待开发商交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其有权要求开发商交房,抵押权人和施工人的权利均不得对抗消费者的该项权利。若消费者不解除购房合同,当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自己。
3、如果开发商因资不抵债而停止工地施工,导致房屋一直无法交付的,购房者可以自发组织向法院申请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一旦进入公司破产程序,就可以由法院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破产清算小组,由破产清算小组组织对开发商进行破产重组,通过第三方注资的方式使得项目重新开工。

你好,主要看你们的诉求是什么,你们这种不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你可以自己选择单独起诉还是参与集体诉讼,主要看诉求和程序,选择对自己实体和程序更有利的方式即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