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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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男方主动提及商量,全国绝大部分有类似彩礼的地方,即使北京和上海也是有的,只不过不是全部有。很多北京和上海的土著也就是好几辈人都在当地生活的,有这传统
对于闪婚闪离后要如何退回彩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看,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向对方讨要回彩礼.你们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返还不成,只有向解决.
如果面对闪电结婚又闪电离婚的情形,彩礼返还是否能适用婚姻法解释
(二)关于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应支持彩礼返还的规定。对此,处理过程中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婚后由于男方性能力缺陷,一直未发生性关系,二人之间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不能认定为共同生活,彩礼也应当返还。
第二种意见认为,婚后一起外出务工,以夫妻名义长时间一起生活近三个月,夫妻关系为大家所接受和认可,已经形成了夫妻之实,至于有无性关系,并不影响认定共同生活,彩礼无须返还。
第三种意见认为,婚后虽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但考虑到其婚前相识时间短暂,婚后又未加深了解,一起生活期间存在无法性生活困难,导致双方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因而不能认定的认定杨某和刘某有共同生活,诉求返还彩礼,应予以支持。
彩礼返还能否适用
第二种情形关键在于对共同生活的认定。而关于共同生活如何认定,应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尚无相关规定,笔者认为,
首先,上述规定立法的本意所指“共同生活”应该是两个人真正走到一个家庭中,在经济上互相扶养、生活上互相照顾、精神上互相抚慰,为了共同的生活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要求夫妻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较为长期、稳定的生活在一起,要求双方事实居住在一起,共同承担生活的义务等。
其次。从立法本意来看,认定共同生活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为目的;二是是否以一般夫妻共同生活的形式共同生活,并被公众认可其为夫妻;三是夫妻之间有无性生活;四是生活在一起时间是否达到一定长度;五是夫妻之间是否建立起夫妻感情。这五个方面必须综合考虑,缺一不可。
最后,从闪婚来看,两人相识两日就登记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一同外出打工,并一同居住近三个月,时间较短,双方难以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双方在性生活上又存在困难,导致夫妻双方产生纠纷诉讼离婚,不能认定为有共同生活。综上所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彩礼仍须返还。
彩礼返还有没有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彩礼,赠与还是索要?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领了结婚证共同生活之后离婚的,男方要求退回彩礼会比较困难。 对于闪婚闪离的,婚姻持续时间不长并且彩礼数额巨大,可能造成离婚后男方生活困难的,那么离婚时男方要求女方退回彩礼的,法官一般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女方酌情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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