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临夏法律咨询 > 临夏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无劳动合同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劳动合同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巩* 甘肃-临夏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0.16 09:26:55 405人阅读

劳动合同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临夏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临夏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甘肃-

公司若未签劳动合同而解职员工,要赔付额外费用。通常情况下,应向被辞退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算法如下:工作时长每过一年,则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不足一年超出半年的,视为一年待遇;不足半年的,则补给半月工资。但若是非法解约,需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2024-10-16 13:25: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甘肃-临夏

如果你找的那家公司解雇了你,但是他们没和你签劳动合同,那得让他们赔钱给你。通常的话,公司应该对你给点补助,这叫做“经济补偿”。怎么算这个经济补偿?就是看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久,如果干了一年或者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补你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不到半年,那就只补半个月的工资。而且,如果这家公司解雇你是违法的,还得再加倍赔偿,也就是以你应得的那些经济补偿为标准来赔双倍。

2024-10-16 12:02:5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台湾-云林县

要是公司没和员工签合同就把人家给开了的话,那得赔偿的。通常情况下,公司应该赔付员工一些钱的。这个金额就是看你在这家公司呆了多久,每多干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工资那么多的补偿款。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半年到一年之间,那就可以算做一年给你补;但如果不足半年,那也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特别提醒,如果老板把你炒鱿鱼的做法不合法,那他除了要补偿你正常的金额外,还要再加倍给你赔偿。

2024-10-16 10:56:2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而对员工做出终止聘用的决定,此时将担负起应尽的赔偿义务。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适当数额的经济补尝费。具体如何计算?
首先,以劳动者自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以来的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需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作薪酬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将视为已达到一全年度的工作期;
至于不足六个月的服务期限,视情况而定给予半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
然而,若该终止决定系基于非法理由所作出,那么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10-16 10:11:29 回复

你好,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第三人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也要承担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事业单位形式有财政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差额拨款。无论哪种形式的事业单位都不能无故解雇职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关于公司无理由解雇的员工该如何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无理由解雇的员工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书样本
8990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使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合同书的若干样本的内容,例如劳动合同书规定有哪些,以及简易劳动合同书内容,劳动合同书格式规定,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7068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合同类型之一,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以及劳动合同申请书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
78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职工手术病假工资待遇的相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待遇是什么,以及员工住院病假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欺诈
45558人阅读

劳动合同是运用最为广泛的合同之一,一般正式入职后,相关单位都会与我们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有时就会发生劳动合同欺诈的情形,那么究竟什么是劳动合同欺诈呢,劳动合同欺诈方式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
10059人阅读

小编为大家介绍变更劳动合同有关知识,那么变更劳动合同手续是什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及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