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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王* 黑龙江-大庆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4.10.16 10:51:49 455人阅读

单位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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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工伤死亡赔偿一般含丧葬补贴、抚养亲属慰问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偿。
其中,丧葬补贴以六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抚养亲属慰问金则按员工工资比例发放给主要生活来源于死者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而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则为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但需注意,各地、各行业的具体赔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2024-10-16 16: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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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出了人命的话,厂里给的钱是这样算:有个安葬费,就是给出事人办后事用的,一般是给6个月当地员工平均工资;
然后,还有个亲属抚养费,这个是给那些失去亲人后不能工作没有收入的家人的,金额是按照去世者之前的正常工资额多少来计算,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
最后,如果真出大事,家里头会得到一笔一次性的慰问金,数额是根据去年全国所有城市居民能挣到的平均收入乘以20得出来的数目。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些数目的算法可能还要看你所在的地方和做什么工作而有些许差异。

2024-10-16 15:2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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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大庆

在单位里出现了人员死亡的话,赔偿的标准是这样的:
首先,是有个叫“丧葬补助金”的东西,这个钱大概是相当于过去1年里所在地的人们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这么多;
然后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部分,这个钱是根据你自己的工资水平来算的,可以给那些因为工友牺牲而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又没有劳动力的家属;
最后还有个“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就更厉害,是上一年全国所有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乘以整整20倍。不过大家要注意,这些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为地方不一样、行业不同之类的原因有些许变化~

2024-10-16 13:2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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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企业职员因工伤事故致死时的赔偿标准,一般涵盖三项重要内容:即丧葬费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费补贴由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构成;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须根据员工个人工资水平的特定比例,向那些因工死亡的在职人员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属发放支付款项;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度,则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作为参考标准。
值得特别留意的是,对于具体赔偿额度的规定,可能因为地域、行业等各种因素受到影响,存在差异变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4-10-16 12:42:34 回复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
(一)按照这一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一倍多。
(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
二、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期限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递减的年龄起点定为60岁,主要根据是国家统计局的咨询意见。国家统计局的专家介绍,平均寿命在统计学上是一个动态概念而非静态概念。平均寿命70岁,是指0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而50、60岁乃至70岁仍尚生存的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当然就不一定是70岁。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计算,60、70、75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8.36、81.39和83.69岁。国家统计局的专家据此建议,将赔偿期限递减的起点调整为60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与统计结果相一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采纳了这一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
1、按照这一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一倍多。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3、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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