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法律规定是要退还的
1、订婚之后同居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以后也不打算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所有的彩礼。
2、但是如果女方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置办婚礼的,又是男方悔婚的,那已经花费的部分可以不用返还。
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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