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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取决法官的条件包含哪些

周* 云南-昆明 夫妻债务咨询 2024.10.19 14:16:15 306人阅读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取决法官的条件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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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怎么判断夫妻之间谁欠下的债?法官大人通常得看看这几个情况:这笔钱是不是俩人商量好了借的(比如说签个协议之类),或者其中一个人明确承认这是咱俩都同意的;这笔钱是用在家里日常开销上了吗(就好像买菜做饭、交电费水费这些);还是说这钱用在两个人一起赚钱的那摊子事儿上了(比如一起开的店生意上面出的问题)。要是这笔钱比家里正常花销多出来的话,那债权人可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钱是用来养家糊口、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两个人都同意借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0-19 15:3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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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通常情况下,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债务是否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而形成的,如通过共同签署债务协议或是在事后对该项债务进行了确认;
其次是债务是否被用于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例如购买食物、支付水电气费用等;
最后则是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二人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例如由他们共同经营的商铺所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某笔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债权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项债务确实被用于了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而形成的。

2024-10-19 18:2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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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想知道啥是夫妻共债,你们就得明白这几个条件:
第一个就是看看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夫妻俩都同意借的,比如说两个人一起签了个借款合同,或者后来又承认这个债务了;
然后,还得看这笔钱是用在家里的日常开销上,像是买吃的,交水电气费之类的;
最后就是如果这笔钱是用在夫妻俩一起做生意上的,那也算是夫妻共债。但是如果这笔钱花的超过了家里的日常开销,那债权人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用来供夫妻俩一起过日子的,或者是一起做生意用的,或者是夫妻俩商量好要借的才行。

2024-10-19 16:33:1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情况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比较难界定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例如一些权利类的财产,如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房屋装修时的投入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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