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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融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刘** 湖北-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10.21 08:28:17 490人阅读

非法融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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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融资相关犯罪,通常包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假借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利用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

2024-10-21 14: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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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您知道非法融资罪吗?这通常就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那这两种罪都有啥构成要件?咱先说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着合法经营的样子来吸收资金,还通过媒体、推介会、发传单、手机短信这些办法向社会公开宣传,并且承诺在一定的时间里,用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还本付息或者给回报,然后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这就可能构成这个罪了。再说说集资诈骗罪,这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手段来非法集资。

2024-10-21 13:0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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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非法融资罪,一般就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那这两种罪的构成要件是啥?先说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吧,就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批准,或者借着合法经营的幌子来吸收资金,还通过媒体、推介会、发传单、手机短信这些方式,向社会大众公开宣传,并且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用货币、实物、股权之类的形式把本金和利息还上,或者给回报,然后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再说说集资诈骗罪,这个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2024-10-21 11:1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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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非法融资相关犯罪,通常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其构成要件主要如下:
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言,需满足以下条件: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合法经营为幌子吸收资金;借助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特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10-21 09:59:09 回复

积极推进南方担保公司管理制度和业务模式创新,建立南方担保公司责权利统一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主动为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以上是关于南宁市融资担保机构的解答。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融资的类型 一、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但银行信贷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样存在缺陷:流动性低,一旦投入企业则被“套牢”;信贷资产缺乏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对企业实际价值的变动做出反应;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必须经常面对借款人发生将银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变投资方向,以及其他转移、隐匿企业资产的行为。债务人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不能对其债权资产及时准确地做出价值评估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企业债券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在这种条件下,债权人对权利的保护不再是必须通过积极的参与治理或监督,还可以通过”一走了之”的方式。显然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被分散化了(至少从特定债权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是如此),债权的代理成本相应降低。这与股票的流通能带来股权资金的相对低成本使用是类似的道理。 其次,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显然。债券的这种作用有利于控制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在冲突刚开始时就及时发出信号,引起债权人的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从而防止冲突扩大或升级。银行对贷款的质量评估也可以起到类似作用,但由市场来对企业债务定价,不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准确性和及时性要高得多。债券的这种信号显示作用是其他债权融资方式所没有的。当然,与银行信贷相比,债券融资亦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债权人比较分散,集体行动的成本较高,而且债券投资者较大众化,未必是专业机构。这些特点显然不利于债券投资者约束债权的代理成本。 三、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四、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租赁公司)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以上是关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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