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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自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周* 江西-抚州 房屋拆迁咨询 2024.10.21 14:41:50 379人阅读

拆迁自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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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抚州

农村自建住房通常是由个人在自己拥有的土地内自行设计与兴建,而城市中的商品房则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开发和建设,然后再将其作为商品出售给消费者。当涉及到农村自建住房的拆迁赔偿问题时,可能会更加注重土地的属性以及房屋建造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相比较之下,商品房的拆迁赔偿则更依赖于市场行情,并需要综合参考该房产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大小、使用功能等多个方面。此外,农村自建住房的所有权归属较为清晰,往往归属于最初的建造者;然而,商品房的所有权可能会出现共同持有或者其他复杂情况。

2024-10-21 17:0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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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嘉义县

简单来说就是自己盖房子就得自己搞定但要是买房子的话,就是开发商搞好了咱们去买。那要是自家房子要拆了,怎么赔偿?这个时候,除了看你房子所在的那块地儿值多少钱,还得看看这房子是不是按照规定盖起来的之类的因素。至于那些商品房要拆,那赔偿可是会参考它现在在市场上值多少钱还得看房子所处位置怎么样、房子大小如何、又是用来做什么用的等等这些。再有自家盖的房子产权问题基本都挺清楚的,大多数都是建房子的那个人说了算;但是商品房的产权有时候就不那么明朗了,可能还有人跟你共享。

2024-10-21 16:1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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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自己盖房子就是你在自家的地头上自己动手搭起来的那种,和我们平时买的商品房可不一样。要是你家的自建房遇到要拆迁了,这时候给的赔偿可就得看这块地皮是什么性质的还有你这房子是不是合法搭建的这些问题。但是如果是商品房的话,那赔偿的时候主要还是按照市场价来算,还要看看这个房子所在的地段好不好有多大是用来住人还是做生意用的等等。再说了,自建房的所有权一般都很清楚,都是你自己辛辛苦苦盖出来的;可是商品房的所有权有时候会有点复杂,比如可能会有几个人共同拥有之类的情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10-21 15:25:0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房拆迁和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区别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行为。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城市建设项目的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拆迁律师。
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范畴,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范畴,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活动,其各自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由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方面存在高低不等的标准,在拆迁中,两种补偿安置标准的选择适用,往往成为当事人各方争议的一个焦点。
二、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商品房: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3.安置房的入市销售: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可以看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如需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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