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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局也不起诉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周* 湖北-黄冈 仲裁咨询 2024.10.21 14:20:24 423人阅读

仲裁局也不起诉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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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你要是对那个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当然是可以去法院告他们!不过要提醒你的是,不是所有的仲裁结果都能告~比如那种劳动仲裁里一裁就能解决的事情,老板要是不同意也不能去告,只有员工自己不满意才可以告他。对于一般的经济纠纷仲裁来说,如果你觉得仲裁结果不对劲儿,那就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找有管辖权的法院去告。这样做就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让你们还有机会找法律来帮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2024-10-21 15:2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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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新竹市

若您对于仲裁所做出的裁决持有异议,那么您有权向本地的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仲裁裁决都能够成为上诉的对象。举例来说,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一裁终局的部分裁决,如果用人单位对此类裁决持不满态度,则无法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上诉;反观劳动者在此情况下,他们则拥有上诉至本地法院的权利。而在普通的经济仲裁案件中,只要当事人对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存有异议,就能够在仲裁裁决生效后的约定时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制度设计,主要目的在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为其提供了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和可能。

2024-10-21 17:2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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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你要是觉得仲裁结果不公平,那你就去法院告!不过得记住并不是所有的仲裁结果都是可以推翻的!比如我们常见的那种劳动仲裁,如果裁定结果是“最终决定”的(就是对某个问题只有一个裁定),那么如果公司觉得不满意的话,他们就不能再去法院告了;但是如果员工觉得不满意,他们还是可以去法院告的。而对于那些普通的经济仲裁,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觉得仲裁结果不公正,只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跑到有管辖区的法院去告就行了。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让大家还有机会去法院寻求帮助。

2024-10-21 16:02:45 回复


1、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小额案件”的金额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其中“小额案件”的金额是以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主张的金额为准,还是以仲裁庭最终裁定的金额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下称《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因此,判断小额案件的金额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应当以仲裁庭最终裁定的每项金额为准。
3、劳动仲裁过程中,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的,如何计算“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8年)第二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时,据以确定仲裁程序的申请仲裁标的额自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之日起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新受理的案件应当以新标准确定裁决效力。
张宇晟律师认为,在上海地区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如案件受理后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的,在确定案件是否属于“小额案件”(终局裁决),应当以调整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4、仲裁裁决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如何处理?
根据《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条件: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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