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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王** 湖北-黄石 美容及医疗纠纷咨询 2024.10.23 07:37:22 463人阅读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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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认定常需考虑以下方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否存在过失,像未按规定操作、病情判断失误等;过失是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若过失致使患者有明显身体损伤,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2024-10-23 10: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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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咋认定?这里面通常有几个方面得考虑。
首先,那些医疗机构还有医务人员,在给人看病啥的这些医疗活动当中,有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有诊疗护理的那些规范、常规啥的。再有,就是看看有没有过失行为。啥叫过失行为?就像医务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操作,或者对病情判断错了这种情况。
最后还得看这个过失行为是不是给患者的人身造成损害了。要是这些过失行为真让患者有了很明显的身体损伤,那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是医疗事故了。

2024-10-23 09:4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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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澳门-花地玛堂区

要认定医疗事故,这里面可有不少门道。
首先得看有没有患者人身损害,这是个很关键的点。
然后,再去探究这损害是不是由过失行为造成的,比如说医务人员操作不按规定来,病情判断失误之类的,这些可都是过失行为的表现。
最后,还要看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几个方面都考虑到了,才能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2024-10-23 09:1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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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医疗事故的认定通常需考量如下几个方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于医疗活动之中,是否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否存在过失之举;过失行为是否致使患者遭受人身损害。例如,医务人员未依规定开展操作,抑或对病情判断有误等情况。若此类过失行为致使患者出现显著的身体损伤,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024-10-23 08:44:3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医疗过错要如何认定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医疗机构过错的判断标准是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标准分为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 注意义务的具体标准,一般表现为法律和规章所规定的具体医疗行为的操作规程及医界惯例。成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种诊疗护理常规、各项工作制度相对于医疗实践而言总是滞后的,实践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上升为理论,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为注意义务标准,可以弥补一些新的诊疗方法因无成文的技术规范判定其是否存在过错的不足。承认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不等于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此来判定医疗过错。正确的做法是:对已有成文规定的,必须依成文规定加以判定。只有对一些新的诊疗方法,没有成文规定评定时,才可以考虑应用在本医疗领域通行的约定俗成的做法作为判定标准。 注意义务的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医疗水准即合理的注意与适当的技术,就是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行为时,根据其岗位与职称,尽到符合其相应专业要求的学识、注意及技能,尽到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平的医务人员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医疗水准是医务人员对于自己的专门领域的工作具备最低基准的能力,是医师之所以为医师、护士之所以为护士所必需的基本水平。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水准,履行其最完善之注意义务。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时,怠于履行依该水准所应尽之注意义务,致他人身体损害的,即应被认定为有过错。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评价的外部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定义中规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就是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定义务作为认定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 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说规定的义务。 总体来说,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违反的义务主要是管理义务,如按批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适格人员的任用、保证医疗设施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符合国家要求及按照规定保管医疗文件等。 2、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行为人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需要按主客观标准进行判断。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及过于自信的过失。 医疗过失行为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的过错是过失,主要的目的是强调行为人没有主观恶意,如果是故意,则应按照刑法处罚或者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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