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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个人债务不涉及家人。但若此债用于家庭共用或经营,甚至基于夫妻共识的债务,便可能视为共担,连累伴侣。例外的是,婚姻中一方借钱超出家常开销,这类债务不算夫妻共担。
2024-10-24 01: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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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德阳
正常来说,你离婚后的个人债务通常是跟家里人没关系的。但是,如果这笔债务是你们家用来过日子、做生意之类的活动,还是包括了夫妻共同的想法和决定,那就有可能会变成夫妻共同的债务,这样的话可能就会影响到你的另一半。但是注意,如果夫妻中的某一位在婚姻还没结束时借的钱,比你家平时花销要多得多,而且又不是用在家庭琐事上的,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2024-10-24 00:5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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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离婚以后,一般的个人债务就不该挨着家里人啥事儿了,但是有几种情况可能就要另说了:要是这笔债务是用在咱们家的开支上、一起做买卖或者是两口子商量好才借下来的话,那很有可能就会被认作是咱们俩的共同债务,这样儿的话,说不定就会对你有点影响。而那种在咱们还没分手的时候,老公或老婆用自己名字借出去的钱,却又超出了咱们家日常开销的范围的话,这可不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2024-10-23 23:3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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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通常状况下,个人民间借贷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将不再对其亲属有所波及。但是,若该债务符合以下条件,则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之债务,从而可能会对其另一半产生影响:此笔债务乃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所需;或参与了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基于夫妇双方共同达成的意愿而产生的。
然而,若该笔债务出自于一方在婚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借出的款项,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这样的情况并不被视作夫妇共同承担之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0-23 22:44: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