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您好,关于调解书再审能怎么审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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