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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一般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赔偿要依具体情况处理:用人单位依法交了工伤保险的,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找社保部门申领;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的,赔偿由单位负责。工伤赔偿的流程和办理地点各地不同,通常先认定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鉴定结果算赔偿金额。
2024-10-24 11:0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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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一般是得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的。这赔偿的事儿,就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要是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交了工伤保险,那有一部分赔偿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这时候就可以找社保部门去申领。可要是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这赔偿就得单位自己担着了。各个地区不一样,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和办理的地点也都有差别。正常来讲,先是做工伤认定,接着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照鉴定出来的结果去算赔偿的钱数。
2024-10-24 10:1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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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这事,它的具体流程和办理地点在不同地区那可不一样。一般都是得先进行工伤认定,这工伤认定通常是要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提出申请的。之后,得做个劳动能力鉴定,等这鉴定结果一出来,就可以根据这个结果来计算赔偿金额。
再说说这赔偿的事儿怎么处理。要是用人单位老老实实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那一部分赔偿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这时候就可以向社保部门去申领。但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这赔偿就得单位自己来承担。赔偿事宜,就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的,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
2024-10-24 10:1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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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工伤认定一般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赔偿事项应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处理。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向社保部门申请领取;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与办理地点存在地区差异,通常先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继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4-10-24 09:4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