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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检察院量刑建议是法院判决参考之一,非决定性因素。法院综合全案独立判断裁决,会考虑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合理时,法院通常采纳;若法院觉得不恰当,有权依法作出不同判决。
2024-10-25 11: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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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检察院提的量刑建议,这就只是法院判决时的一个参考,可不是说它就能决定最后咋判的。法院那可是得综合整个案子的情况,自个儿去判断、去裁决。这得看案子里的事实是啥样的,证据全不全、扎不扎实,犯罪是个啥性质,情节严不严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多大,还有被告人认不认罪、有没有悔罪的表现,这方方面面的因素都得考虑进去。要是检察院提的量刑建议又合适又合理,法院一般就会采用这个建议。但要是法院觉得这个量刑建议不太对劲儿,不太恰当,那法院也有权力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不一样的判决。
2024-10-25 11:1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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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法院判决那可不会只听检察院量刑建议的“一家之言”。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是法院判决众多参考中的一个小角色,可不是什么能一锤定音的决定性因素。
法院那可是相当有主见的,会把整个案子的方方面面都综合起来,独立地去判断、去裁决。它就像一个严谨的大厨,做菜(判决)之前得考量各种食材(案件因素),像案件事实、证据这些基本食材可不能少,犯罪的性质、情节就如同独特的调味料,社会危害程度那是这道菜的影响力,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就像是菜品的卖相。
要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既恰当又合理,就像一道配菜和主菜搭配得刚刚法院,通常就会把它给采纳了。但要是法院觉得这个量刑建议就像盐放多了或者少了似的不恰当,那法院也有权依照法律的菜谱,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大餐。
2024-10-25 11:0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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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仅为法院判决的参考项之一,并非判决的决定性要素。法院会对全案情形予以综合考量,进而作出独立的判断与裁决。在这一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衡量多方面因素,诸如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等。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得当且合理,法院一般会加以采纳;
然而,若法院判定量刑建议存在不妥之处,亦有权依法作出有别于该建议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处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024-10-25 09:06: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