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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说到离婚这事儿涉及到夫妻俩之间的共同债务如何还,这个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笔债属于夫妻俩人的共同债务,那就得两个人都得负责把它还上。比如说,因为你们俩过日子、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俩都同意借的钱,这些都是要你们俩一起来还的。但是,如果有一方在结婚后,用自己的名字借了超过家里日常开销的钱,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欠债的那个人自己去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是用在你们俩的共同生活、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俩都同意借的地方,那就另当别论了。
2024-10-26 06: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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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来说说离婚时候怎么算夫妻俩欠下的债吧,这事儿得看情况而定。要是两人在婚姻里欠了钱,那就应该两个人一起还。比如说,你们搞出来的债务,或者是因为你们俩都同意才借的钱。可是如果只是一个人在结婚期间自己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过了家里平常花销的那部分,这可不算夫妻的共同债务只能那个欠债的人自己承担。但是,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个钱是用在了夫妻的共同生活上,或者是为了共同的生意,或者是因为你们俩都同意才借的,那就另当别论。
2024-10-26 04:2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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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这个敏感问题上,关于对夫妻双方共有债务的处理方式,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深入判断和妥善安排。如果这些债务被判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法律要求这对夫妇需要共同肩负起偿还的义务。举个例子来说,这种情形通常出现在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双方明确共同表达出来的意愿而产生的债务等方面。
然而,要是有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自身名义且超过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所需而欠下的债务,那么这种债务就不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而应由那位承担债务的成员独自负责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项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双方共同表达出来的意愿,那当然另当别论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0-26 03:42: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