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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一)若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起8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
(二)若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每起案件的基本服务费用应为1,000元至2,000元之间。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10,000元时,则需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在10,001元至1,000,000元区间内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在1,000,001元至10,000,000元区间内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区间内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在50,000,001元至10,000,000元区间内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区间内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起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若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人民币。
(二)在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收费标准为每起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收费标准为每起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若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024-10-27 01: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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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岳阳
(一)如果争议并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我们将收取的费用为每件案件800元至10,000元之间;
(二)反之,若争议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则在每件案件的基本服务费用上增加1000元至2000元不等。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时,我们会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5%至6%的手续费;对于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4%至5%的手续费;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3%至4%的手续费;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2%至3%的手续费;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1%至2%的手续费;对于争议标的金额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0.5%至1%的手续费。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争议并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我们将收取的费用为每件案件1500元至12000元之间;若是争议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如果争议并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我们将收取的费用为: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案件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案件2000元至15000元之间。而如果争议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024-10-26 23:4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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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一)关于不涉及任何财产利益内容的业务:收取费用从每次800元至最高可达10,000元不等;而涉及到财产权益的相关事务:将收取每例基础服务费用从1,000元至2,000元不等。在纠纷标的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的情况下,则按照以下所列的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对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将收取5%至6%的费用;对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将收取4%至5%的费用;对于10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将收取3%至4%的费用;对于5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将收取2%至3%的费用;对于10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的争议标的额,将收取1%至2%的费用;对于超过500,000元的争议标的额,将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若不涉及任何财产利益内容的业务:将收取费用从每次1500元至最高可达12,000元不等;倘若涉及到了财产权益的相关事务:则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若不涉及任何财产利益内容的业务:
(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的角色:将收取费用从每次2500元至最高可达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角色:将收取费用从每次2000元至最高可达15,000元不等;而涉及到财产权益的相关事务: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2024-10-26 22:14: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