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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通
关于那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是卖家说他真不知道这件事儿,那法院在判案子的时候就得考虑好多因素。
首先吧,法院要看看这个卖家有没有像样的注意义务,比如说卖的东西是从哪儿来的,有没有啥质量检测证明之类的。如果卖家能证明自己真的不清楚这些食品有毒有害,而且也做了该做的事情,那可能就不会给太重的惩罚。不过,别忘了,这份免责声明可不是让你彻底自由的,还是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呐。
2024-10-27 01: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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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说到卖毒食品这个事,如果卖家说他自己也不晓得那东西有毒,法庭在判定的时候就会从好多方面去考虑。
首先他们得看卖家是不是尽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说你卖的这货是从哪里来的?有没有那种叫做"质量检测证明"的东西?如果卖家能拿出证据证明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卖的东西有毒,而且也尽了该尽的注意义务的话,可能会得到稍微轻点的惩罚。但是这可不是说就能完全逃脱法律责任。
2024-10-27 00:0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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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涉及到违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若在审判过程中销售方主张其自身对罪责情况毫不知情,那么,法院在裁决结果上将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首先,法院会审查销售方个人是否真正地履行了应当承担的合理审慎义务,例如,他们所售卖的商品的采购来源是否正规,以及是否具备相关的质量检验证明等等。一旦销售方能够充分证明其对所销售的食品是否有毒有害的确毫不知情,且已经全力以赴地做好了合理的审慎义务,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较轻的判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结果仍然无法完全解除他们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024-10-26 22:5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