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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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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

林** 天津-和平区 离婚咨询 2024.10.27 14:06:22 389人阅读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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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离婚协议,它通常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有效期。只要你们俩去把离婚证给办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开始正式上线,对你们两个人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如果你在协议生效之后才发现对方有欺骗、威胁之类的不当行为,搞得你不是真的愿意签这个东西的话,那你就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改变或者取消这个协议~

2024-10-27 15: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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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

离婚协议这个东西其实是没有规定具体有效期。只要你们俩去办了离婚手续,这协议就开始生效,对你们两个人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要是你在协议生效之后才发现对方之前欺骗你或者是用威胁之类的手段让你签下这份协议的话,那你还是有权去找法院申请改变或者是取消这个协议的。

2024-10-27 15:0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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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并未设定确切的有效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夫妇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并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该份协议便立即产生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在协议生效后,一方发现对方曾采取欺骗、威胁等不当手段,导致在协议中表达出的某些条款并非出自其真正的内心意愿,那么这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改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4-10-27 14:48:18 回复

什么样的离婚会被判定为无效离婚的呢?婚姻协议限制离婚无效的几个条件
一、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办理“假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有些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当事人借助离婚程序,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应当承担的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恶意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将视为离婚无效,法院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二、男女一方受到威胁、欺诈的非自愿离婚,会被认定为无效。
《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并且是自己自愿的。本条的意思是: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
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无效。
本条法律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权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妨碍其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有女方提出离婚。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女方受孕是与他人通奸所为,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如果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即使是双方私下达成离婚协议,这样的离婚也是无效的。

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仍应遵守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一、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目的之一就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执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斥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因此,约定无效,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仍然应当遵守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后,对方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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