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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赵* 山西-运城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0.27 21:43:53 387人阅读

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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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法律上其实也没说劳动合同得提前一个月续签啥的。不过,这样子可以保护我们双方的利益,工作起来也能更顺畅些。所以,提前跟对方聊聊天、商量商量,这事还是挺靠谱的。实际上,有好多公司都会按照自己的规矩或者跟员工之间的约定,早做打算来谈续约的事儿。

2024-10-28 00: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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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并没说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能跟你续约。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你和你老板的利益,也为了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我们还是建议你们能够早点商量商量,甚至提前那么一段时间就开始找个地方谈一谈。实际上,现在越来越多公司都是按照自己的规定或者跟员工之前的约定,提早一些时候来讨论新的劳资合作问题。

2024-10-27 22:4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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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合同续订事宜设定确切的期限要求需提前一个月进行完成。
然而,为了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以及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提前进行必要的沟通与协商便显得尤为重要。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许多企业会依据其内部规章制度或者与员工达成的共识,在适当的时间节点前启动续签谈判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4-10-27 21:52:1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可以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续约或者解约,但是劳动合同的续约能不能默认呢?还是需要条件才能续约呢?接下来看看劳动合同续约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吧。劳动合同续约的条件:
(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对于暂住证提前多久续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续办居住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3、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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