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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所房子能交易吗?

pub****717 四川-成都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30 04:01:56 332人阅读

居住权所房子能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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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交易,只是存在权利瑕疵。

2024-10-30 05:47:2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有两种,
第一种情形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第二种情形是嫌疑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不对,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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