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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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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违反程序法院如何判定的

张* 河南-平顶山 遗产继承咨询 2024.10.31 01:40:21 375人阅读

公证遗嘱违反程序法院如何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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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违反程序时,法院常依具体情况判定其效力。一般而言,若违反程序严重影响遗嘱真实性、合法性,法院可能认定其无效;若违反程序较轻且不影响遗嘱核心内容真实表达与意愿,法院可能综合其他证据、情况审慎判断。

2024-10-31 06: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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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公证遗嘱这事,要是它办的手续上有点毛病,法院就会瞅瞅具体咋回事,再决定这遗嘱算不算数。大体上讲,要是这程序问题搞得遗嘱的真假、合不合法都让人犯嘀咕了,那法院可能就得说,这遗嘱,不算数了。可要是那程序上的小瑕疵,没咋动到遗嘱里头的真心话和主要意思,法院就会多看两眼别的证据,再琢磨琢磨,尽量公平地给个说法。

2024-10-31 05:4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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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待违反程序的公证遗嘱,那可是很有一套判定方法。要是公证遗嘱违反程序了,法院不会一竿子打死就说它有效或者无效。如果这个违反程序的事儿,严重到把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都给搅和得乱七八糟了,那法院就很可能判定这个公证遗嘱无效。不过,要是违反程序只是个小问题,对遗嘱核心内容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愿没什么影响,这时候法院可不会轻易下结论,它会把其他证据和各种情况综合起来,小心翼翼地去判断。总之,公证遗嘱违反程序的时候,法院通常都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它的效力的。

2024-10-31 04:5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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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就公证遗嘱而言,一旦其存在违反程序的情形,法院往往会依据具体状况判定其效力。通常来讲,要是违反程序的程度对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产生严重影响,法院便有可能判定该公证遗嘱无效。然而,若违反程序的状况较为轻微,并且未对遗嘱核心内容的真实表意和立遗嘱人的意愿有所影响,法院则可能综合其他证据及情况进行审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4-10-31 03:36:11 回复

1、公证遗嘱违反规则,有证据推翻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可以到公证处举报,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总结,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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