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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者,需按实际损失赔付。如实际损失难算,则取侵权人非法收益。若二者皆模糊,由法院酌情判罚50万内赔偿。
2024-10-31 10: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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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给侵犯著作权的人的钱,大概是按照被损害方的真是损失来算的;可是要是真实损失搞不清楚怎么办?也别急,咱们就看他赚了多少黑心钱吧。要是这两个数字实在没法确定,那只能让法官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决定了,一般在50万块钱以内就是合法的。
2024-10-31 09:1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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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著作权赔偿损失这件事,我们通常会按权利人损失了多少来衡量他们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当然要是这部分损失真的没法算出来的话,就由侵权人赚了多少钱来决定吧。如果不管是权利人的损失还是侵权人赚到手的违法所得都没法准确统计出个所以然的情况下,那就交给法官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判定是否给与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赔偿就让他们自己去裁决吧。
2024-10-31 08:3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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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侵犯著作权益所导致的经济赔偿问题,我们通常会按照受害者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来进行赔偿。若实际损失确实无法准确理算,那么我们也可以依据侵权方所获得的非法利润来进行相应补偿。然而,若受害者和侵权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都无法精确计算,那么法院将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法判决给予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2024-10-31 08:17: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