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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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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没有财产分割多长时间能办理下来收费多少?

pub****534 新疆-乌鲁木齐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0.31 17:09:01 485人阅读

问一下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没有财产分割多长时间能办理下来收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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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建议你诉诸法律渠道解决

2024-10-31 18:5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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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2024-10-31 18:5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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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否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我们可以电话联系具体沟通

2024-10-31 17:1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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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咨询解答:9752条

你好,请详细描述一下具体情况

2024-10-31 17:09:3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财产分割的意愿。这样可以在被动的状态下争取主动,有利于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在当事人(己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判决离婚,这本身就使得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1)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利好:虽然在客观上处于被动状态,主观上依然要争取主动权。所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态度,可以为法官判决财产分割提供参考条件。(起到一种提示的作用)
(2)不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弊端:如果不对财产分割表明态度,容易造成忽略性的影响,有可能被法官忽视对己方有利的条件,对己方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您好,关于离婚案财产分割要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纠纷案件中,提讼要求离婚的一方通常希望离婚诉讼能尽快结束,尽量减少走出失败婚姻带来的负面影响。然而事实上,离婚案件普遍耗时较长,当事人必须做好心理准备。
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一年甚至更长。而且通常情况下,
第一次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且原告方无法提交充分证据让法官确信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那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因此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
第二次诉讼。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差不多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法官在判决准予离婚的同时会根据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时间需要看对方是否配合及对方的支付能力,如果对方配合且有支付能力,那么在诉讼结束后规定的期限内就能分割完毕。否则可能涉及强制执行的问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还没有离婚但感情早已经破裂,双方也不住在一块了,这时有些夫妻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却打算先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避免自己的财产被对方剥夺。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实现家庭职能正常运转,夫妻权利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物质基础丧失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职责失控。婚姻法虽赋予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与支配权,但如何实现支配权,一切交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若配偶一方不能离婚或不愿离婚,此时又绝对不允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有失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了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婚姻期间内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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