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广东-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包括:有意伤害他人并实施行动,使对方受伤程度达到轻伤或以上。“故意”包括直接且希望、间接且容忍两种情况。前者即行事前明确知悉行为将致害,后者则是知道可能有害而置之不理。“伤害行为”指积极或被动的动作,例如动手打架、持刀砍人,或者因逃避责任不去施救,从而加重被害人伤势。伤残程度需根据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判断来确定。
2024-11-01 04:09:0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广东-
你如果想让别人告你犯了故意伤害罪,你得满足几个条件才行。
首先,你得心里想要伤害人家的身体,这就是我们说的故意。然后,你还得真做出伤害他们身体的事儿,而且还得把人家给弄成轻伤或者更严重的程度。这里面的"故意"包括两种情况:一种叫做直接故意,就是说你明明知道你做的事情会伤害到别人,但你还是希望它能发生;还有一种叫做间接故意,就是你明知道你干的事有可能会伤害到别人,但是你就放任不管,看着它发生。至于这个"伤害行为",你可以选择主动出击,比如说打人、拿刀砍人之类的,也可以选择袖手旁观,比如说看见有人需要帮助却故意不去帮他,结果导致那个人受伤越治越重。
最后,这个"轻伤或以上"的伤害程度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要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确定的。
2024-11-01 03:57:4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嗯要说这个故意伤害罪,它主要是看你在心理上有没有想要伤害别人的念头儿。还有就是看你实际上有没有做出来把人家打得半死或者比这更严重的事情。这个“故意”,这里面就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你明明知道自己这么干肯定会让别人受伤,还特别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另一种是你虽然知道自己这么干可能会让别人受伤,但是你还是不管不顾地让这种结果发生了。然后,这个“伤害行为”,你可以用拳头打,用脚踹,甚至拿刀子捅人都行。当然,如果你明明有责任去救人,却故意不去救,最后导致人家伤得更重的话,那也是算作“伤害行为”的。至于那个“轻伤及以上”的损害结果,就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了。通常情况下,这个伤势鉴定都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完成的。
2024-11-01 02:58:2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故意伤害罪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主观心态层面,嫌疑人必须明确持有通过伤害他人身体以达到某种目的或满足某些欲望的意图;
其次,在实际行动中,他们需要采取具体的行为方式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实质性的侵害,并最终导致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人身损害后果。这里所说的“故意”,既包含直接故意的情况,即犯罪嫌疑人明晰地认识到其自身的行为将会给被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而且有意且积极地追求这样的结果;也涵盖间接故意的情况,即犯罪嫌疑人明明知道其自身的行为可能会引发他人身体受到损害的后果,却听之任之,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至于“伤害行为”,它既可以表现为积极主动的作为形式,例如使用暴力手段如拳击、脚踢或者持械攻击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被动的不作为形式,例如在负有救助义务的情况下故意不予施救,从而导致受害者所受伤害进一步加剧。关于何谓“轻伤及以上”的人身损害后果,则需严格遵循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予以确认。通常情况下,伤势鉴定工作由特设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执行。
2024-11-01 02:11: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