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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网络赌场罪初犯一般判多久

袁** 内蒙古-通辽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11.04 01:16:57 398人阅读

网络开设网络赌场罪初犯一般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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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通辽

网络赌场罪量刑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初犯且情节较轻时,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外加罚金。
情节轻重主要看赌资、参赌人数、违法所得、社会危害程度等。若赌场规模大、赌资巨大、参赌人数多、社会危害严重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罚金。
具体量刑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定。若涉及此问题,建议尽快咨询律师并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2024-11-04 06: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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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

网络赌场罪的判刑会看很多方面。如果是第一次犯罪,而且事情不严重,通常会判五年以下的牢、或者限制自由、或者监管,还得交钱罚款。
要判断事情严不严重,主要会看在赌场里赌了多少钱、有多少人参与、赚了多少钱、对社会有多大的坏影响等。要是赌场很大、赌的钱很多、参与的人也很多、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那就可能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还得交钱罚款。
具体怎么判刑,得看案子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由法院来决定。要是遇到了这种事,最好还是快点找专业的律师帮忙,并且好好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2024-11-04 04:5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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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在涉及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时,这得综合好多因素来判定。要是初犯,而且情节比较轻的话,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交罚金。
那怎么判断情节是轻还是重?这主要得看赌资数额、参赌人数、违法所得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这些方面。要是开设赌场的规模特别大、赌资数额超级巨大、参赌人数超多、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等情况,那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也要交罚金。
不过,具体到底怎么量刑,还得根据案件详细的事实和证据,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来裁决。要是谁涉及到这类问题最好是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同时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2024-11-04 03:2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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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判定,需综合多种因素考量。在初犯情形下,若情节较轻,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判断情节轻重时,主要考虑赌资数额、参赌人数、违法所得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要素。若开设赌场的规模庞大、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员众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等情况,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案件的详尽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在此建议,若涉及此类问题,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2024-11-04 02:18:5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开设赌场之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行为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司法实务界对于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招引赌博客户,或通过发展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均无异议。
二、开设赌场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
(1)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2)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3、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条件即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开设赌场之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行为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司法实务界对于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招引赌博客户,或通过发展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均无异议。
二、开设赌场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
(1)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2)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3、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条件即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网络赌博属于开设赌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开设赌场之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行为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司法实务界对于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招引赌博客户,或通过发展代理人招引赌博客户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均无异议。
二、开设赌场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
(1)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2)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3、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条件即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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