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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过期三年了,还能追究担保人和责任吗?

ask****908 河南-新乡 民间借贷咨询 2024.11.04 22:19:23 322人阅读

民间借贷担保人过期三年了,还能追究担保人和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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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要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问题过于概括,无法给出准确打回复。

2024-11-05 09:4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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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担保人过期三年,债权人通常无法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2024-11-05 09:2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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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

2024-11-05 02:2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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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在债权到期日以后一年以上,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可能无法主张权利。

2024-11-04 22:30:29 回复

【法律意见】
1、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2、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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