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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产不执行要终本结案怎么办

夏* 辽宁-丹东 判决执行咨询 2024.11.06 02:51:53 366人阅读

有财产不执行要终本结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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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结案”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却不执行而使案件可能终本结案,可这样做:一、积极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确切财产线索,要求继续执行;二、发现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时,申请法院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三、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施压促使其履行义务。要利用好法律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1-06 05: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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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新竹市

“终本结案”就是说这次执行程序结束了。要是被执行人明明有钱却故意不还,让案子走到这一步,你可以这么做:先给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信息,让法院继续去要钱。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偷偷藏钱、转移财产这些赖账行为,你可以申请法院罚他款、关他几天,要是太过分,还可以告他犯罪。另外,还能申请把被执行人放到“老赖”名单里,限制他高消费,这样就有压力去还钱了。要用好法律给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4-11-06 04:3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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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结案”意味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是遇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拒不执行,案件要终本结案的情况,您能这样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积极地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准确的线索,要求法院接着执行。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这类拒不执行的行为,您还能申请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这样的强制措施,要是情节严重的,就要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您也能够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他高消费等,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履行义务。总之一定要好好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1-06 03:1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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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结案”意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拒不执行从而致使案件面临终本结案的情形时,您可遵循如下举措:其一,积极地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精准线索,并要求法院持续执行案件。其二,倘若发觉被执行人存在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的行为,能够向法院申请对其实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性措施;若情节严重,则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另外,您还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借此对其形成压力,促使其履行义务。总而言之,要充分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4-11-06 03:04:2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根据《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适用终结执行有13种情形。根据民诉解释519条,终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终结执行为民诉法257条所确立,终本为民诉解释519条所创设。在使用时,”终本“二字有固定的涵义,特指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而”终结执行“四字也有特定的涵义,两者使用时不要相混淆。
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是因为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法定事由,法律规定可依职权裁定结案,而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创设出来的一种制度。
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只要出现《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规定的17种情形时,执行可依职权直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终本适用时,为防止执行人员随意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6条对“人民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规定了极其严格的认定条件,以避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的,虽然申请人的权益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但由于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推进,恢复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执行不会对终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继续采取财产查控措施。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将对其单独管理,仍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实现对恢复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
三、相关法条民诉法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本条确立了终结执行制度以及6种适用情形,此外《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将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扩大到13种。民诉解释519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在恢复执行前,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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