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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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吴律师,您说的这个朋友也犯法吗?您问的是出借人是否犯法吗?
对于我朋友是非法集资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非法集资是指利用2平台,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多触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大部分的2平台本身是合法合规的,利用2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实质上是2借贷的异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2借贷,它主要包括自融、资金池、庞氏骗局、伪平台等模式。
2自融模式,指的就是有自己实体的企业老板来线上开一个网贷平台,从网上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给自己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输血。这样的平台有自己的实体,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往往看起来实力很强大,更具有隐蔽性。
2资金池模式,是指2平台在开展业务时投资人资金流入、流出之差形成的持续、稳定的现金沉淀。由于这部分资金沉淀在平台内部,形式隐蔽,控制权完全在平台手中不受任何约束,最终导致资金被占用而无法返还。
庞氏骗局模式,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在融资方面寻求创新的企业也应注意此种融资方式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刑三庭罗国良副庭长称,“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之下,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这种“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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