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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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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方起诉离婚吗

姜** 安徽-蚌埠 离婚咨询 2024.11.06 03:39:25 420人阅读

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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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可起诉离婚。在我国法律中,若夫妻一方觉得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况。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与实际情况审理判决。注意,离婚诉讼过程可能复杂,建议诉讼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2024-11-06 08: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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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夫妻中只有一方想离婚,也是可以起诉的。如果一方觉得夫妻感情已经彻底没了,没法再过下去了,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两人商量不好离婚的事情,那么想离婚的那一方有权去有权利审理的法院申请离婚。
要起诉离婚,得准备好起诉的文件、身份证、结婚证这些材料,还要拿出能证明夫妻感情真的不行的证据,比如对方有重婚、家暴、赌博这些坏毛病,或者两人因为感情不好已经分开住了两年以上等。法院会仔细查看双方给出的证据和实际情况,然后做出决定。离婚诉讼可能会有点复杂,所以最好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帮忙。

2024-11-06 07:1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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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是能够起诉离婚的。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感觉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得没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了,可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又或者是双方在离婚的相关事情上没法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候,这一方就有权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相关材料,还得提交能够证实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像对方要是有重婚、家暴、赌博等不好的恶习,或者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样的情况。然后,法院会按照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和实际状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要知道,离婚诉讼这个过程也许会很复杂,所以建议大家在诉讼的过程里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

2024-11-06 06:1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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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有权起诉离婚。于我国法律体系下,若夫妻一方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且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务达成共识,此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能够证实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对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不良习性,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形。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与实际状况予以审理并作出判决。需注意的是,离婚诉讼的程序可能颇为复杂,建议您于诉讼进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2024-11-06 04:52:2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律规定工资应该哪天发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也有如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三点: 1、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是每月5日,那么这天发工资就是按月支付,如果月月有变动,就难以保证按月支付。如3月份是5日发薪,到4月份变成15日发薪,到5月份又变成25日发薪。这样3月到5月两个月各拖欠了工资10日、20日。因此。本案中企业认为的只要在一个月内无论哪天发 工资都是按月发工资显然是错误的。 3、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能错后支付。 二、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 1、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工资,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3、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同时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还应当支付克扣工资数目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都是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证券债权所代表的权利与证券本身不可分离。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即权利人,仅依交付即可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证券出质仅依交付成立。这些有价证券出质后,转交于质权人占有,质权人对占有的有价证券并不具有所有权,占有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只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券的情况下,才能将其兑现,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此,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再转让或者再次用于质押,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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