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您的描述,首先应当先区分男方和女方之间是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还是男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如果男方问女方借款的目的确实是为了项目资金的问题,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偿还的,则应当认定为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如果男方仅仅是以做项目为由问女方借钱,但实际上将借来的钱挥霍一空,并没有用于项目运作的话,则男方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用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规制。因此,具体应当如何男方,取决于男方当时借钱的目的。
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原告离婚后,被告玩起了失踪的现象比比皆是,那么遇到此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实务操作中如果原告离婚,对方玩失踪的,人民会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但是即使是公告送达,为了谨慎起见,一般也不会缺席判决,作出准予离婚的决定。
这个时候,原告可以去向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等确认对方失踪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且《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即使是对方玩失踪,也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在此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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