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确限定,对违背学校管理规则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炒鱿鱼。《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 学 校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范围内寓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限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限定的办学准则,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限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准则,确保学生和教工人安全。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寓居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话语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有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本领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限定的严重不良做法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当今社会,校园欺凌的案件数不胜数,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遭受到了校园欺凌而无法忍受,跳楼自杀,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校园欺凌这种事件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才好呢?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小孩都是可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这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那么我国对于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现实生活中,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说到损害赔偿,大家知道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损害赔偿的知识。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很多老师打学生的情况,有的学生甚至会被老师达成在重伤。那么,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如何来追究老师的责任。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