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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保外就医怎么申请执行

雷** 山东-泰安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11.08 11:10:29 370人阅读

拘役保外就医怎么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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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泰安

拘役期内的病患要申请保外就医,首先需自己或家属写份申请书上交给拘役单位并详细交代病情和申请原因。拘役单位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病情等。若审核通过,将安排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病情鉴定。如鉴定结果符合保外就医标准,拘役单位会上报上级审批。

2024-11-08 14:0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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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想申请在拘役期间保外就医的话,先得由犯人或者他的家属亲笔给执行拘役的部门提交个申请,把犯人和病状都写清楚,还要说清为啥要保外就医。然后,执行部门就会开始审查这个申请,包括核实犯人的病情啥的。要是审查过关了,他们还会安排一些专业的鉴定程序,让指定的医院来看看犯人的病情到底咋样。如果鉴定结果显示犯人确实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那么执行部门就会向上头汇报批准这件事。

2024-11-08 13:3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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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要是想把人从监狱里弄出来去治疗疾病,得先让他自己或者亲人给关押他的部门递交个申请书,说一下病得有多厉害,为啥子非要出去看病不可。这个部门就会研究一下这个申请,看看是不是真的这么严重,比如跑去医院核实一下啥的。如果核查无误的话,他们就会安排一些专业人员来评估你的病情,这是一套严密的鉴定手段。如果鉴定结果表明你确实需要在外面接受治疗的话,这个部门会赶紧跑到上头回禀审批。

2024-11-08 13:1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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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中国,若欲执行关于被判处拘役者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首要是由服刑人或者他们的法律代表提出正式且详尽的书面申请。这份申请必须说明规刑人的身体情况以及申办保外就医的必要缘由。随后,负责执行处罚的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其中包括对申请中所提及身体状况的核查等等。经过严格的审查后,如果发现申请所述内容属实且符合规定,便将组织相关的专业鉴定程序,并委托特定的医疗机构对规刑人的病情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诊断。倘若鉴定结果显示规刑人的病情确实符合保外就医的标准,那么负责执行处罚的机关将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申请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24-11-08 11:56:15 回复

被告人有法定情形,不能收押的,法院可以依法宣告暂予监外执行,而不是保外就医。被收押服刑生病后,才适用保外就医。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您好,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望采纳。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如下: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知识拓展: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顾名思义就是将本身应该在监狱中执行的罪犯,有条件的在监外执行。由于罪犯具有一定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我国对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严格掌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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