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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子不够还债,会怎么样

杜* 江苏-扬州 欠款追讨咨询 2024.11.08 09:44:35 423人阅读

法院拍卖房子不够还债,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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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院拍卖房屋所得款无法还清债务,债权人可继续向债务人索要余债。此时,债务人或需用其他资产如存款、车产、房产等还债。法院亦有可能从债务人工资中扣除部分金额,直到债务全数还清。在此过程中,会确保债务人及家人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024-11-08 14: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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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扬州

要是法院把房子卖了还不够还债的钱,那债权人还是可以接着找欠他们钱的那个人要剩下没还的部分。这个人,得想办法用他自己的其他合法财产去还这笔钱,比如存款,车,别的房子这些。还有,法院也有可能从这个人的工资里扣除一定比例的钱,直到所有的债务都还清为止。不过别担心,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肯定是会保证这个债务人还有他家里人最起码的生活所需不会受影响的。

2024-11-08 12: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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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要是法院拍卖了那套房子挣到的钱还不够抵债的话,债主儿们还有权继续找欠账人去要剩下的那部分钱。这时候,欠账人可能得用别的合法资产,比如说银行账户里的钱、车、甚至其他房子之类的资产去还给人家。当然,法院也可能会把欠账人每个月薪水的一个固定比例用来还债,直到所有的账都还完了为止。不过在整个还债的过程中,肯定得保证欠账人和他/她需要抚养的家人过上最起码的生活。

2024-11-08 11:3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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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倘若经由法院实施的房屋拍卖所得款项未能完全覆盖债务,债权人依然享有权利继续向债务人索要剩余未偿付的债务。在此情况下,债务人有必要寻求通过动用他们可用于还款的其他合法资产如银行存款、机动车辆以及其他房地产等方式,以实现全面还清债务的目标。除此之外,法院亦有可能命令对债务人的薪资收益进行一定量的提取支配,直到所有债务均得到妥善清偿为止。然而,在这一系列的执行过程当中,无论是对债务人本身还是其扶养的亲属家庭,都将尽力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保障和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024-11-08 11:08:4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拍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时,则有参与分配的制度。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参与分配制度本质上体现了债权平等原则,在确保执行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实现债权的平等受偿,是一个强调个别执行,效率优先的制度。
参与分配制度原则上只适用于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应不予支持。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拍卖后拍卖的钱大于债主钱问题解答如下, 拍卖房子所得的钱会根据每个原告的钱按比例分配的。财产分配的顺序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
第二种情况:多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哪个先查封、扣押、冻结,就先受偿的原则,也就是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三种情况:这几份判决中,有的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债权、有的是金钱给付的债权,物权优先受偿。比如你主张这个房子给你提供了担保,那么担保权优先受偿。以上这些优先受偿的债权清偿完毕以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那么剩余的债权人可以按照债权的比例接受清偿。清偿以后剩余部分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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