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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自侦案件逮捕由谁决定

周* 浙江-金华 刑事自诉咨询 2024.11.08 11:00:04 480人阅读

检察院自侦案件逮捕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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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逮捕决定一般由检察长作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自侦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前会严格审查案件,综合考量证据、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若检察长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有逮捕必要,就批准逮捕。该制度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与法律秩序。

2024-11-08 15:4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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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检察院自己调查的案子,要是想抓嫌疑人,一般是由检察院的检察长来做决定。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会先仔细查看案件,考虑证据是否确凿、嫌疑人有没有危险性等。检察长觉得事情搞清楚了,证据也够了,确实需要抓人,那他就会点头同意逮捕。这么做是为了让法律得到正确执行,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

2024-11-08 14:5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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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要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得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然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自侦案件的逮捕,检察院可不会随随便便就决定,在作出决定之前,会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什么案件的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之类的因素,那都得综合起来考虑。通常在检察院自侦案件里,要是想作出逮捕决定,往往得由检察院的检察长来决定。当检察长觉得这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且犯罪嫌疑人有逮捕的必要了,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个制度,就像一个坚实的护盾,有力地保障着法律的正确实施,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2024-11-08 13:0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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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若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事宜,该逮捕决定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再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检察院在作出逮捕决定之前,会针对案件展开严格审查工作。这一审查过程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案件的证据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对于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其逮捕决定通常由检察院的检察长作出。当检察长经审查判定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具备逮捕的必要性时,便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制度的设立意义深远,其目的在于保障法律的准确施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法律秩序的稳定。

2024-11-08 11:21:3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您好,关于检察院可以侦查吗?侦察了一定会被逮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 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 侦查的任务有两个: (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 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 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 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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