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你以200元/天聘请某人工作,此人在劳动过程中受伤,那么你可能要负一些责。但是,若受伤系由员工有意或重大过失引起,你的责任就可适当降低。若你们之间有明确的合同规定责任分配,那就按合同办。
2024-11-08 20:36:10 回复通常情况下,要是你找人帮你做事儿,每天得给他们200块钱,结果这人在干活时不小心受伤了,那你可能就得负点责。但是,如果这个伤不是因为他自己太傻乎乎或者犯了大错才弄出来的,那你的责任就能稍微轻点儿。当然,如果你们俩之前已经签好了合约,规定各自要负担哪些责任的话,那就得按照合同办事儿。
2024-11-08 19:47:57 回复通常情况下,你要是按每天给人200块钱让别人给你干活儿,然后人家在工作期间受伤了,那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得负点儿责任。但是,如果这个伤是因为人家自己故意弄出来的,或者是犯了大错才搞成这样的,那你的责任就可以稍微轻一点。当然,如果你跟人家之间已经有了白纸黑字的合同规定责任怎么分担的话,那就得按照合同上说的来了。
2024-11-08 18:53:54 回复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您选择雇用某个人以每日200元的薪资替您处理相关事务,而在其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不幸遭受了伤害,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然而,倘若该雇员的受伤系因其自身故意或严重疏忽所致,则您所应承担的责任可相应地予以减轻。此外,若您与雇员之间已就责任划分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则将依据此份合约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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