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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上班遇意外能否算工伤,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疾病与工作无直接关系,而意外因工作引起,如在上班时受事故伤害等,常可视为工伤;但若意外全然与其无干,则恐难认定为工伤。
2024-11-08 22: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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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上班结果,万一不小心出了点儿啥事儿,这到底能不能算是工伤?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假设你得的那个小毛病跟你做的活儿没有关系,但是因为你干活儿不小心,比如在你上班的时候或者是上班的地方因为工作出了事,那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大家都会觉得这应该算是工伤。不过,要是你出的这个意外跟你的工作一点儿关系都没有,那可能就有点难说了,说不定就不算工伤了。
2024-11-08 21:4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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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带着病还得去上班,结果出了点儿意外,这到底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具体情况还是得看实际情况来分析。比如说,你得的这个病跟工作可是完全不相干的,但是这个意外,就是因为干了活儿才弄出来的,那像这样的话,一般来说,把它算作工伤也没啥大问题。但要真是这个意外跟工作根本就没有半毛钱关系,那可能就有点难说成是工伤。
2024-11-08 20:4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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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员工身患疾病仍坚持上工并不幸遭遇意外事件时,其是否应被视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若该疾病本身与所从事的工作无直接关联性,然而该意外却是由于工作性质或操作引发的,例如在特定的工作时间段及场所里,员工因执行职务过程而遭受了严重的事故伤害,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符合工伤的界定标准。但是,若该意外与员工的工作职责之间没有任何联系,那么将其归类为工伤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11-08 18:51: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