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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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 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 b地承包了土地,那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土地补偿部分的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存在转租问题,地上附着物补偿部分(大棚)应归地上附着物实际所有权人。具体到你所说的问题,土地的补偿及重新分配的土地归你,大棚的补偿归他(行政征收属于政府行为,不存在合同当事人双方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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