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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开始没报多长时间还能报工伤

张** 吉林-通化 工伤认定咨询 2024.11.11 10:54:42 449人阅读

工伤开始没报多长时间还能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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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此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其负担。工伤申报一般自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024-11-11 13:1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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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得在规定的时间里去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没在这个规定的时限里交上去,在这期间要是有那些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之类的费用,就得这个用人单位自己掏腰包。
正常情况下,工伤申报是有时间要求的。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或者被诊断、鉴定成职业病的那天开始算,30天内,用人单位就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要是这个用人单位没按照规定来提出这个申请,那受伤的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开始算,1年之内,就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11-11 13:0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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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个事儿。一般来讲,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像是一场有时间限制的赛跑,在这个规定的30日赛程里,用人单位得麻溜儿地去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这用人单位没在规定的这个时限内把申请交上去,那可就麻烦。在这期间,如果有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全都得由这个用人单位来负担,这就好比是因为自己的拖延而受到的惩罚。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出申请,也不是就没辙了。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朝着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像是给那些因为用人单位失误而可能权益受损的人们,留了一条可以自己去争取权益的后路。

2024-11-11 12:5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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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能于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通常而言,工伤申报的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之内,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用人单位未依据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4-11-11 11:21:3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多长时间开始办炮证问题解答如下, 准生证通常在怀孕后就要开始办,每个地方规定稍微有些不一样,一般城市都是怀孕3个月左右办理准生证,因为3个月内孕妇流产的风险比较高,太早办理反而不利于管理。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围产保健卡之前办好,或者至少在生宝宝之前办好即可,医院生宝宝时一定需要准生证的,否则医院无法开出生证明。所以各位爸爸妈妈一定要及时办理准生证。
如果双方还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就已经怀孕,一定要先办理结婚证,再办理准生证。产后一般在一个月内也可补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前保全什么时候开始
诉前保全在通过申请人的申请之后就开始了,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由人民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到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您好,关于保险从多长时间开始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国家规定单位在入职30天内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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