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德宏法律咨询 > 德宏房屋拆迁法律咨询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最新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最新

刘** 云南-德宏 房屋拆迁咨询 2024.11.12 06:03:19 475人阅读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最新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德宏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德宏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云南-

集体土地上的住宅进行征收时的补偿标准,往往会受到地域差异、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一般而言,这类补偿包含了对房屋价值的合理评估、搬迁及临时安置所需费用的合理补偿、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适当赔偿等等。在补偿方式方面,主要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以及将上述两种方式有机结合等多种选择。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通常是由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和实施的。

2024-11-12 09:12:1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台湾-嘉义县

房子在咱们的集体土地上被征收的话,补偿到底能拿多少?这得看地方和咱们这边经济发展咋样了。一般来说,补偿里面包括了房子本身值多少钱、搬家费和暂时住的地方的费用、还有因为不能做生意而造成的损失等等。补偿的方法也挺多的,比如直接给钱、用别的房子来交换或者是把前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都是咱们当地政府根据他们自己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定的。

2024-11-12 08:13:0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说到集体土地上房子被征收怎么补,这可是因地方和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主要是包括了房子本身值多少钱,还有搬迁和临时安顿的费用,还有就是做生意的人可能会有的停工停产的损失等等这些方面的补偿。至于这个补偿的方式就像是给你钱或者是给你换个房子住或者是把前两种方法都用上之类的。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都是当地政府根据他们自己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11-12 07:41:05 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对于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系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对所征收土地以及地上房屋的使用权人和所有人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根据纪委、监察部印发的《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精神,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具体补偿内容主要有三项: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其中,房屋价值还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如果是营业用房,还要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12935人阅读

房屋征收赔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为你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补偿
1021783人阅读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强制拆迁
121642人阅读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
1294507人阅读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