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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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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前退赃诈骗数额认定依据是什么

邹** 河北-邢台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11.18 16:25:35 365人阅读

案发前退赃诈骗数额认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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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解析:
在涉及到诈骗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之前自愿归还所非法获取的赃款,这对于确定案件中的诈骗金额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通常情况下,这样的举动会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因素予以考量。一般而言,假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之前主动将所有非法所得的赃款悉数归还给受害者,那么在对其进行诈骗金额的认定时,很可能会以实际并未给受害者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基础进行计算。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这种主动退赃的行为体现出了犯罪嫌疑人的一定程度的悔过之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无论金额大小,都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其中,数额较大的,处罚幅度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判罚罚金;而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加上罚金惩罚。对于犯罪等级更高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则会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另外再附加罚金,乃至没收罪犯的个人财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诈骗金额的确定以及量刑的裁决,将会充分结合每个案件的独特性,综合予以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11-18 17: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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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在碰到骗子的时候,他们提前把钱还给你,对诈骗金额的认定可是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如果骗子能早早地把偷走的东西还回来的话,那他们就可以少受点惩罚。一般来说,如果骗子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把所有的钱都还给受害者,那么在算诈骗金额的时候,可能就只会按照他们实际上没有造成的损失来算了。这是因为他们愿意把钱还回来,说明他们心里还是有点儿害怕的,而且也算是帮受害者减少了一些损失。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如果有人骗走了别人的钱财,金额比较小的,就要坐牢三年以下,还要罚款;如果金额很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就要坐牢三年到十年,也要罚款;如果金额特别大或者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就要坐牢十年以上,甚至可能是无期徒刑,还要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具体的犯罪金额和判刑结果,都是要看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

2024-11-18 17:3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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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说到诈骗这个事,在事情发生之前把钱还给别人,对他们说是怎么算你骗走了多少钱可是很关键的。大部分情况下,如果你在出事之前就主动把钱还回去的话,那警察们可能就会觉得这是你可以少罚点的原因之一。一般来说,如果你在出事之前就把所有的钱都还给了人家,那警察们在算你到底骗了多少钱的时候,可能就会按照你实际上没有给人家带来的损失来算了。这是为啥?因为你主动还钱说明你还是有点儿后悔自己做错了,而且也算是帮人家减少了点儿损失。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如果你骗了别人的钱财,数目比较大的话,那你就要坐牢,还要交罚款。如果你骗的钱更多,或者还有别的严重的问题,那你可能要坐更久的牢,还要交更多的罚款或者没收你的财产。不过,具体要判多久,罚多少,还是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2024-11-18 17:22:52 回复

对于共同犯罪退赃数额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体现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共同犯罪均是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共犯的故意所指向的应是其参与的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被告人李某任中学校长,被告人朱某任副校长兼会计。在此期间,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谋从私设的“小金库”中取出10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其中李某占用6万元,朱某占用4万元。二人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应以10万元作为共同犯罪数额认定。
所以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以分赃金额确定被告人的犯罪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金额方面的具体划分,建议你看具体如何划分的。(太多不详表了)判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销赃数额高于赃物价值的,其盗窃数额应当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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