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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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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欺骗另一方钱财怎么办

杨** 安徽-芜湖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1.19 08:50:52 417人阅读

夫妻一方欺骗另一方钱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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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芜湖

解析:
在夫妻关系中,若有一方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另一方财物的情况出现,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对欺诈手段及所涉金额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倘若此种欺诈行为已然触犯刑法,例如构成诈骗罪行,受到欺骗的一方可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按照法律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之刑事责任。就民事层面而言,受害者享有追回被骗财产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11-19 11: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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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芜湖

要是你被配偶偷偷地把钱给弄走了,这个事情咱们得看是怎么回事。到底是用什么手段?还有到底丢了多少钱这些都得考虑进去。要是这种行为真的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了,比如说骗子那种做法,那你就得赶紧去公安局报警了,让警察来处理,好好地把他/她给治罪。
然后说到民事这部分,你当然有权利找对方要回那些被骗走的钱。

2024-11-19 10:2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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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要是你们俩之间有一个人偷偷摸摸地把另一个人的钱给骗走了,那就得看这个人到底是用什么法子骗的,还有他骗了多少钱来着。如果他这种骗钱的事儿已经严重到了算得上是刑事犯罪,比如说诈骗之类的,那被骗的那一方就可以赶紧去公安机关报个案,让他们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把那个骗子抓起来,让他承担起应该有的刑事责任。
至于在民事这一块儿,被骗的那一方当然也有权利要求那个骗子把骗走的钱还给自己。

2024-11-19 09:00:21 回复

夫妻一方死亡的,其共同财产并不一定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当夫妻一方死亡的,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是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按继承法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继承。
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只拥有对其一半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财产是动态的,所以并不进行分割,但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则针对当时的情况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当夫妻其中一方死亡时,应当按照当时的财产情况对财产进行分割,将一半的财产所有权归于另一方所有,而将属于死亡一方的一半财产按照遗产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增值的收益,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其可否分割的关键。
一、对于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增值,如开公司、作买卖,投资入股当股东所得的盈利,所分的红利,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投资,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间接投资表现得比较隐蔽,其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收益通常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关联,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基金投资收益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此种情况下股票的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分割。
二、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孳息,根据物权原理,孳息所得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合法权利人,例如婚前房屋自然的增值,应认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而婚后房屋出租取得的资金,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其只是原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变化,价值的取得始于婚前,财产的性质没有变,仍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针对婚前一方财产的增值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其追加了投资。例如股票,如果有,追加部分以及整个股票账户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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